在离婚案件中,加密货币因其匿名性,常被一方作为隐匿、转移共同财产的“隐蔽工具”。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技术手段切断“资产归属”的证明链条,使另一方难以举证。以下从常见隐匿场景和针对性取证方法两方面展开分析,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,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参考。
隐匿加密货币的手段:
(一)转移至他人控制的钱包地址
通过将加密货币从个人钱包(如热钱包、硬件钱包)转移至亲友、信任的第三方的钱包地址,制造“资产已赠与/出借/代持”的假象。
常见操作包括:
小额多次转账:通过拆分大额资产为多笔小额交易(如每日转0.001 BTC),规避银行流水或支付平台的“大额异常交易”预警;
代持伪装:声称钱包地址属于亲友,或与亲友签订“借款协议”“代持协议”,试图切断资产与自身的关联;
跨境转移:利用境外交易所或钱包服务(如币安、欧易等平台),将资产转移至海外,增加国内调查难度。
(二)利用隐私币或混币服务掩盖交易痕迹
通过隐私币(如门罗币XMR、大零币ZEC)的匿名性,或混币(CoinJoin)技术混淆资金流向,使链上无法直接关联到原地址。具体手段:
转换为隐私币:将比特币(BTC)通过去中心化交易所兑换为门罗币,利用环签名、零知识证明等技术隐藏交易双方地址及金额;
参与混币服务:使用中心化混币平台(如Wasabi Wallet的CoinJoin)或去中心化混币协议(如Samourai Whirlpool),将资产与其他用户资金混合后转出,破坏链上交易路径的可追溯性;
跨链转移:将资产从比特币链转移至以太坊、波卡等公链,再通过DeFi协议(如Uniswap)兑换为其他代币,进一步模糊资金流向。
【难点】隐私币的链上交易无公开地址关联,传统链上分析工具难以直接追踪。
(三)通过交易所账户隐藏资产
尽管主流交易所(如币安、Coinbase)已落实KYC(身份验证)政策,但隐匿方仍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规避:
假名账户:使用伪造身份信息(如PS身份证、购买他人身份)注册交易所账户,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(如亲友)开立账户;
子账户/嵌套账户:通过API接口创建多个子账户,分散资金流动,避免单一账户触发风控;
场外交易(OTC):通过线下见面、暗网论坛或即时通讯工具(如Telegram)与买家交易,直接收取现金或实物,切断资金与真实身份的关联。
【特征】交易所账户通常绑定手机号、邮箱或IP地址,可通过技术手段关联到实际使用人。
(四)转换为实物或现金,脱离数字痕迹
通过将加密货币兑换为实物资产(如黄金、房产、奢侈品)或现金,彻底脱离区块链追踪:
加密货币ATM提现:利用支持现金兑换的加密货币ATM机,将比特币兑换为现金;
地下钱庄兑换:通过地下钱庄将加密资产兑换为外币,利用传统金融系统的漏洞转移;
线下实物交易:通过暗网论坛、即时通讯群组(如Telegram)联系买家,线下交付实物(如艺术品、珠宝)并收取加密货币,反向隐匿资产
【难点】此类操作无链上记录,需依赖线下证据(如现金流动记录、实物交易凭证)。
(五)利用智能合约或多重签名钱包分散控制权
通过智能合约或多重签名(Multi-Sig)钱包设计复杂的控制规则,增加另一方获取资产的难度:
多重签名钱包:设定2/3或3/4多签规则(如3个私钥持有者中需2人签名才能转账),将私钥分给亲友或第三方,即使一方被起诉,其他持有者仍可拒绝配合
时间锁钱包:设定部分私钥在特定时间后失效(如离婚后1年),延迟资产转移以拖延诉讼;
条件支付合约:通过智能合约设置“仅当满足特定条件(如子女成年)时方可转账”的条款,限制资产的实际控制权。
【目的】通过技术规则增加资产分割的执行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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