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,无锡中院邀请九名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旁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庭审。
本案系国际知名制造企业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,博世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在无锡中院提起的一起侵犯商标权、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案件。原告认为被告某科技公司故意攀附原告“博世”系列商标的知名度,并在官方网站、网店门头、产品及其宣传语中突出使用“数据博世”“DATABOSCN”等文字,使公众误以为是原告公司产品或者与原告有关联,据此要求被告科技公司承担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等责任,并以“科技公司的两股东以公司名义实施侵权行为”和“科技公司实际为一人公司”为由,要求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庭审中,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请求,双方开展了针锋相对的“交战”,合议庭严格把控诉讼节奏,引导双方有针对性地展开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代表委员们对本案非常感兴趣,全程认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情况。
庭审结束后,无锡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赵建聪、知产庭员额法官们与代表委员们一起参加了庭审评议座谈会。
代表委员们结合庭审感受分别发表了意见。大家一致表示,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是一份挑战程度强、专业要求高的工作,合议庭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强,节奏把控好,在案件选择上也切中了大家的关注点,参加本次庭审旁听是上了一场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。